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专项规划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8〕0062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259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8〕0062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南、祥如路以西GM-F-07-05-02-13-1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3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南、祥如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945.00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75米,具体详见附件。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附件:佛规明设函〔2018〕0062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