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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创新作为 高质量跨越发展“一号工程”

高明区拟修订专利资助办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佛山日报讯 记者路帅报道:记者昨日从区科技部门获悉,高明区专利资助办法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新办法调整了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标准,增加了促进专利工作资助内容,旨在促进高明科技进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上月底,高明区召开的科技创新暨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示范区动员大会上也明确提出,全区要把创新作为高明高质量跨越发展的“一号工程”。

  在广东溢达的生产车间,多套自动识别切割机正在运行,这是溢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针对手工剪刀的低效率和裁片浪费现象,溢达技术人员开始研究如何利用自动化技术实现精准自动裁剪。“这套设备由图像获取部件、处理部件、切割部件等共同组成,可以自动识别布料条纹,并根据条纹的弧度曲线精准自动切割,效率很高。”研发人员介绍,目前该技术已经运用到生产环节,效果明显。
  在高明,像溢达这样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越来越多。据统计,去年高明全区专利申请4570件,同比增长55.07%;发明专利申 请1922件,同 比 增 长45.50%,全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16件,超额完成全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9.91件的考核任务。
  为鼓励和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发明创新,区科技部门草拟《佛山市高明区专利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与此前对比,征求意见稿不仅在费用资助标准上有变化,还增加了促进专利工作资助内容。
  在费用资助标准上,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13000元;高明区直中、小学校(专利权人)获得实用新型授权的,每件资助2000元;其他单位和个人实用新型授权不予资助。
  为促进专利工作资助,征求意见稿还对同一个专利权人申请中国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授权的数量和奖励标准进行了明确,提出个人每年申请促进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不超10万元,同一个单位每年申请促进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不超30万元; 同一个专利权人每年申请促进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不超30万元。
  事实上,高明区早已把科技创新提升到相当重要的位置。在上月底召开的全区科技创新暨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示范区动员大会上,明确提出把创新作为高明高质量跨越发展的“一号工程”,重点推进人造革合成革、人造石英石两大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示范带动全区专利、商标、品牌、标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力争年内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示范区创建名单。